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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鸿盈城汇中央四楼物业项目结果公告

来源: | 作者:business-101 | 发布时间: 2022-10-17 | 1041 次浏览 | 分享到:

发布机构:广东正值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10-17 15:39:49

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32-2022-00327 预算金额:1,014,900.48 元 采购品目:房屋租赁服务

代理机构:广东正值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张绮薇 项目负责人:张绮薇


一、项目编号:441900032-2022-00327

二、项目名称:租用鸿盈城汇中央四楼物业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租用鸿盈城汇中央四楼物业项目):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东莞市洪梅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市洪梅镇洪梅大道东莞市财政局洪梅分局四楼1,014,900.48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租用鸿盈城汇中央四楼物业项目):

服务类(东莞市洪梅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房屋租赁服务租用鸿 盈城汇 中央四 楼物业 项目租赁洪 梅镇鸿 盈城汇 中央四 楼作为 统一战 线基地 “聚心 之家”项 目场所, 总面积 合计 880.99 平方米。1.成交人应保证 该办公楼拥有合 法出租的权利, 出租该办公楼并 没有侵犯第三人 的权利,并保证 有关该办公楼的 情况以及所提供 的全部资料均真 实、合法、准确、 完整,否则成交 人应全部承担由 此引致的一切责 任。 2.租赁期间,办 公楼的水电费由采购人支付。 3.成交人应保证 办公楼内原有的 电线、电缆满足 采购人的正常使 用,并经常检查 其完好性;由于 供电线路问题给 采购人造成经济 损失的,成交人 应给予采购人全 额赔偿。 4.租赁期间,成 交人不得以任何 理由要求增加的 每月租金。 5.租赁期间,成 交人不得无故单 方面终止合同。 6.在租赁期满 后,成交人同意 继续出租该办公 楼的,采购人在 同等条件下对该 办公楼享有优先 承租权。租赁期 3 年,租 赁时间 最终以 网上公 示为准。租赁洪梅镇 鸿盈城汇中 央四楼,合 计约 880.99 平 方米。(租 赁费单价为 ¥32.00 元/ 平方米/月)1,014,900.48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国栋张东海叶敬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1 980号)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及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租用鸿盈城汇中央四楼物业项目1.5119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租用鸿盈城汇中央四楼物业项目):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最终报价
(总价-元)
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东莞市洪梅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通过1,014,900.48元1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洪梅镇统一战线工作办公室

地  址:东莞市洪梅镇人民政府(府前街1号)

联系方式:138023927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正值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南城段26号盈锋商务中心1栋814室

联系方式:0769-228828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凤群

电  话:0769-22882876

广东正值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