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0769-22882876

       Q  Q3572954561

东莞市洪梅镇投资促进中心租赁洪梅镇河西未来展厅2号楼结果公告

来源: | 作者:business-101 | 发布时间: 2022-04-07 | 2382 次浏览 | 分享到:

发布机构:广东正值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04-07 14:57:49

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32-2022-00035 预算金额:2,679,244.41 元 采购品目:房屋租赁服务

代理机构:广东正值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张绮薇 项目负责人:张晓彬

一、项目编号:441900032-2022-00035

二、项目名称:东莞市洪梅镇投资促进中心租赁洪梅镇河西未来展厅2号楼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东莞市洪梅镇投资促进中心租赁洪梅镇河西未来展厅2号楼):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东莞市洪梅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市洪梅镇洪梅大道东莞市财政局洪梅分局四楼2,679,244.41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东莞市洪梅镇投资促进中心租赁洪梅镇河西未来展厅2号楼):

服务类(东莞市洪梅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房屋租赁服务东莞市洪梅镇投资促进中心租赁洪梅镇河西未来展厅2号楼租赁“未来展厅”物业2号楼(合计约2133.7平方米)给东莞市洪梅镇投资促进中心使用1.成交人应保证该办公楼拥有合法出租的权利,出租该办公楼并没有侵犯第三人的权 利,并保证有关该办公楼的情况以及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否则 成交人应全部承担由此引致的一切责任。 2.租赁期间,办公楼的水电费由采购人支付。 3.成交人应保证办公楼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采购人的正常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完 好性;由于供电线路问题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成交人应给予采购人全额赔偿。 4.租赁期间,成交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的每月租金。 5.租赁期间,成交人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 6.在租赁期满后,成交人同意继续出租该办公楼的,采购人在同等条件下对该办公楼 享有优先续租权。租赁期3年,租赁时间最终以网上公示为准。租赁“未来展厅”物业2号楼(合计约2133.7平方米)给东莞市洪梅镇投资促进中心使用。租赁费单价为34.88元/平方米/月(含税,不含物业管理费)。2,679,244.41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丁超男方广钟莫灿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及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东莞市洪梅镇投资促进中心租赁洪梅镇河西未来展厅2号楼): 2.84339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东莞市洪梅镇投资促进中心租赁洪梅镇河西未来展厅2号楼):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最终报价
(总价-元)
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东莞市洪梅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通过2,679,244.41元1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洪梅镇投资促进中心

地  址:东莞市洪梅镇洪梅大道37号市民中心

联系方式:0769-888411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正值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南城段26号盈锋商务中心1栋814室

联系方式:0769-228828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凤群

电  话:0769-22882876

广东正值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07日